(鳳凰新聞網絡電視臺訊 )“作為一名執行團隊負責人,群眾利益無小事。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才能做好執行工作!倍潭痰膸拙湓,道出了張群芳的工作態度和司法為民的真情實意。
張群芳,1967年出生,1988年進入澠池縣法院工作,先后在仁村法庭、英豪法庭、仰韶法庭、果園法庭工作,現任執行局執行二團隊負責人。參加工作至今,共辦理各類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執結執行局疑難復雜案件900余件,先后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4次,并多次榮獲“辦案模范”“優秀法官”“全市十佳(優秀)政法干警”“三門峽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等稱號。三十四年來,崗位多次轉換,不變的對當事人負責的心態,張群芳用自己每天的踏實工作踐行著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
擔當有為 “門外漢”練成辦案能手
30多年的辦案經驗,讓他無論面對大案還是小案,都能靈活運用法律妥善處理問題,兼顧法理和情理。遇到棘手問題,也會虛心向經驗豐富的領導或同事請教,讓問題解決的更細致化,讓雙方當事人都能心服口服。因為他始終都堅守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那份司法為民的初心。
2019年7月,張群芳調到執行局,負責執行二團隊日常工作,從審判到執行,需要迅速轉變工作角色。為此,他對待每一項工作都做到認真負責,全力以赴。他立足團隊案多人少的實際情況,積極進行優化組合,合理調配,將其團隊執行干警分成兩個外勤組和一個內勤組,明確責任,提升執行質效等舉措,確保執行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臺階。由于工作成績突出,他所負責的執行二團隊執行質效在年終考核中曾連續兩年名列前茅。
執行案件中,經常會遇到態度比較強硬的當事人,他總是耐心釋理說法,認為在維護申請執行人利益的前提下,平衡雙方利益,把情理和法理都講通了,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真正節約司法資源,這樣工作就更容易做成功。他就是靠著“實干苦干+巧干”的技巧,力爭促使每個案件都能順利執行。
沖鋒在前 “逆行者”彰顯為民情懷
執行之難,難在財產線索可查不可控;執行之苦,苦在輾轉奔忙卻可能無功而返。然而,再苦再難,也無法阻擋張群芳帶領團隊干警堅毅前行的腳步。今年4月份,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在執行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雙方當事人一方在重慶,一方在安徽,均無法到場協商。為保障疫情防控與執行辦案兩不誤,案件在他的統籌推進下,迅速將執行工作由“線下”轉為“線上”,執行干警積極開啟“零接觸式”執行模式。通過電話、微信、視頻等方式接待執行案件的當事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減少了人員聚集,防范了疫情傳播風險,充分發揮線上財產查控等執行措施作用,確保執行力度不減。經過不懈努力,被執行人積極履行了全部義務,該案成功執結,實現了抗疫與執行雙促進。
在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他還與團隊里的干警一起按照院里安排,積極參與到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廣大社區居民的稱贊。
作為一名執行團隊負責人,張群芳奮戰一線、不言苦累,讓一份份裁判文書變成了當事人手中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榮譽屬于過去,他將繼續以誠摯的工作態度詮釋不變初心,在執行路上堅守使命,篤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