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從現在起,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币钊雽W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新時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務,深刻領會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和本質要求,準確把握前進道路上的重大原則,自覺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是國家權力的授權書、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是執政黨治國理政的總章程。紀念現行憲法實施40周年,就要維護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更好地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九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現行憲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月4-10日是第五個“憲法宣傳周”,主題是“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統一部署,要求全國各地做好紀念現行憲法頒布實施40周年系列活動。
只有依憲治國才能建成法治中國。憲法既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也規定了公民對國家履行的基本義務。要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為了防止手里握有公權的官員濫用權力,人民制定了行政訴訟、違憲審查、憲法訴訟等制度;為了防止公民不履行法定義務、藐視政府,人民也制定了“官告民”制度。既要防止權力腐敗、專制主義,又要防止無政府主義,憲法豎起了防止專制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利劍與盾牌。全面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最大共識,有利于確保各項工作進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為各方主體提供可預期的行為規范和行為準則;把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治理國家的大政方針上升為國家意志,有利于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引導全社會信法、用法、尊法和守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現代化道路上遇到的各種問題,這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路徑。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只有依憲治國才能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最終實現建成法治中國的宏大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說到底就是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堅持憲法賦予的公民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知情權等公民權利不走樣。
只有以人民為中心才能實現全過程民主。以人民為中心是全過程民主的核心要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既是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集中體現,也是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決定的。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中國將生存權和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抓住了中國作為發展中人口大國發展進程的實質和關鍵問題。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權的基礎,發展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鑰匙;堅持個體人權與集體人權相統一,這是中國人權觀的基本觀點。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最終目的就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體現人民利益至上。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2月25日的講話中專門強調:“人民性是中國人權發展道路最顯著的特征。人權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數人享有的特權,而是廣大人民群眾享有的普惠性人權!币e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在中國式現代化實踐中推動憲法發展完善。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現行憲法。把人民有序參與作為提高立法質量的有效途徑,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茖W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群眾不僅是立法過程的參與者,而且是對立法質量的監督者,要把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為保證立法質量的重要措施。40年來,我國憲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強大的法制力量,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促進了人權事業發展,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穩定。憲法是一部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更是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治保障。(作者系中宏觀察家、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